翰林国际项目外架拆除协议 本文已影响 2.79W人 甲方: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:外架彭慧平经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共识:1、甲方欠乙方塔吊外脚手架租赁费合计:人民币31万(大写:叁拾壹万);2、由于甲方经营不善,经济困难,暂时无法支付该笔款项,甲方承诺在翰林国际项目销售的第一笔资金回笼优先支付乙方;3、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后5天内拆除清理完毕;甲方: 乙方: 见证方: 日期: 日期: 日 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