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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、奖金所得税计算方法2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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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定: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、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征收的.一种所得税。2011年9月1日起,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。对单位职工而言,个人所得包括工资、奖金、年终奖金、劳动分红、津贴、补贴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福利费发放的实物等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。单位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人。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资、奖金所得税计算方法,欢迎阅读。

工资、奖金所得税计算方法2017

  1不纳税项目

基养、医保、失业金、公积、年金、营养、山洞费、独子、差费、托儿费。

  2计算公式

1. 应纳税所得额=应得工资+应得奖金-3500-不纳税项目

2. 应纳税额速算方法:

(1) 当“应纳税所得额≤0”时,应纳税额=0

(2) 当“0<应纳税所得额≤1500”时,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*3%

(3)当“1500<应纳税所得额≤4500”时,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*10%-105

(4) 当“4500<应纳税所得额≤9000”时,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*20%-555

(5) 当“9000<应纳税所得额≤35000”时,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*25%-1005

  3计算步骤

1. 工资税:按上述公式计算,此时公式中“应得奖金”项为零,“应纳税额”对应工资单中“所得税”项目;

2. 奖金税:按上述公式重新计算“应纳税额”,奖金税=应纳税额-工资税

3. 全月应纳税额=工资税+奖金税

  4举例说明

某职工当月“应得工资”5800元,“应得奖金”900元,“不纳税项目合计”1000元。

(1) 工资税计算

应纳税所得额=应得工资-3500-不纳税项目

= 5800-3500-1000

=1300

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*3%=1300*3%=39

(2) 奖金税计算

应纳税所得额=应得工资+应得奖金-3500-不纳税项目

=5800+900-3500-1000

=2200

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*10%-105=2200*10%-105=115

奖金税=115-39=76

(3) 全月应纳税额=工资税+奖金税=39+76=1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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